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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教师资格面试考官数据库推选面试考官的通知

2016年12月21日 16:06 薛然巍 点击:[ ]

各有关学院(部门):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黑教发【2016】3号)的有关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本次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将于2017年1月7-8日进行。为此,需要建立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数据库。为切实做好我校这项工作,现就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选面试考官条件

1、熟悉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面试考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

1、申请人通过自荐、单位推荐,经省教师资格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成为面试考官候选人;

2、考官候选人接受省级或以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的培训;

3、面试考官持证上岗,接受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管理。

三、本次面试考官数据库所需教师专业和人数

语文15-20人

数学8-10人

英语10-15人

音乐5-8人

体育3-5人

美术5-8人

物理3-5人

化学3-5人

历史3-5人

地理3-5人

生物3-5人

政治(思想品德)3-5人

计算机3-5人

教育学(心理学)10-12人

学前教育3-5人

三、工作要求

由于时间紧迫,各有关学院(部门)的教学科研办公室请于12月22日17:30前将本学院(部门)纸质《面试考官数据库》表加盖学院(部门)公章送至继续教育学院201室,同时将《面试考官数据库》电子表和所有候选考官的电子照片一并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薛然巍校内办公系统邮箱,电子照片要求:格式为jpg,不大于200K,白色背景6月内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咨询电话:2738344。

附:面试专家数据库表

人事处

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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